(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提前二十日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3,401,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28%。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获得98.6017%的同意票,中小投资者同意比例为89.1556%。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多项议案,以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