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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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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77088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71元/股,于2024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02500000股增加至123727088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4734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4770889股,占总股本的10.89%。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3名,共对应187个证券账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10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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