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通达动力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5日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51,463,224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9,101股。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