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HUANG RAN、孙鑫海等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2225.6832万元出资额(占尼威动力注册资本的55.50%)。本次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的控股股东将由HUANG RAN变更为上市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包括:1.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尼威动力55.5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等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2. 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3.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及尼威动力均独立运营,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上市公司在各方面的独立性;4.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对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综上,中德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