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不超过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713,876股,占总股本的0.679%。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4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397,286,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67,538,641.08元,约占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6.34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也为26.34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小于1%。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