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报备和公告。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出现严重影响使用计划情形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募投项目可行性需充分论证,不得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或委托理财等。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但需满足保本、流动性要求。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单次不超过12个月。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每年累计不超过30%。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办法适用于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