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也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提议需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给董事会秘书处或董事长,且需包含提议人信息、理由、时间和提案等。会议通知应提前十四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应亲自出席,若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