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投资和人事任免等。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规则明确了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程序、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及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召开、表决和记录等流程均有详细规定。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决议违反规定导致公司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审计委员会可监督决议执行情况。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