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孔英))
声明人孔英作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孔英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孔英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孔英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孔英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等机构的相关规定。
孔英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孔英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孔英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孔英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候选人孔英郑重承诺,保证上述声明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孔英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