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
制度明确,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若召集人不履职,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主持人。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收购决策等事项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出席情况、审议议案、独立意见、表决结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提供便利和支持。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修改需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