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受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4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议召开,并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通知。现场会议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4层2404号仁智股份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9,118,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619%。
表决结果显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8,036,286股同意,占98.9084%;《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获得98,053,486股同意,占98.9257%。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