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曾于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期间累计回购股份1,686,000股,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累计回购股份5,042,049股。2024年,公司先后两次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对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总计注销2,810,640股。截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917,409股。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实施差异化分红。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