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市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并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股份发行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披露了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及相关风险提示。
4、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待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将再次审核并发表意见。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交易整体安排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