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进行了审慎判断。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未定,结合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认定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市创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龚俊强签署《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方承诺将其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龚俊强,并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因此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龚俊强、邱盛平,除此之外无其他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标准,不会导致主营业务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因此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