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薪酬制度遵循竞争力、岗位价值、公司效益、短期与长期激励、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非独立董事中,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长及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管标准执行,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具体岗位职责确定。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行使职责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水平、岗位职责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薪酬发放按年度进行,次年发放绩效奖金。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违规行为等情况,绩效奖金不予发放。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市场变化调整薪酬标准,并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本制度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