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组织和行为规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议案、表决和记录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和信息披露等事务。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