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15,200,091股。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公司总股本为1,731,760,90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716,560,81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828,040.55元(含税)。
根据差异化分红方案,现金红利计算为0.0496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为(前收盘价格-0.0496)元/股。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02,小于1%,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