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接受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茹秋乐律师、俞挺律师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已于会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会议于2025年6月3日13:30在上海嘉定区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1,880,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35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19,735,201股,占99.7028%;反对票1,783,800股,弃权票361,574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