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提升ESG绩效,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ESG工作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补足委员人数。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ESG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评估及监督重大ESG事项并向董事会汇报,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和评审,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