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含)调整为10.85元/股(含)。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