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董事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董事应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确保会议内容严格保密。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