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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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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张仁华女士通知,获悉张仁华女士与岩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24年8月1日,张仁华女士与岩泉8号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76,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5%,转让价格为2.13元/股,总价款为161,880,000元。因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同意终止原协议,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张仁华女士将在30日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首期转让款500万元。双方确认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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