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制订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询员工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强制参与情形。拟定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有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特此说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