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内部管理和行业信息与经营风险披露等内容。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定期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需披露公司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临时报告涵盖公司重大事项,如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还需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制度明确了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披露标准。公司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确保投资者能便捷获取信息。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最终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