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职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供决策所需资料,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