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实控人影响。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包括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独立董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权利,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等。独立董事需按时出席董事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在特定情形下向证券交易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