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山路01”、“22山路02”、“24山路01”“24山路0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受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2山路01”、“22山路02”、“24山路01”、“24山路0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于2025年5月21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采用线上简化程序召开,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会议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投票表决期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根据受托管理人确认,各期债券持有人表决情况如下:“22山路01”同意90%,弃权10%;“22山路02”同意92%,反对8%;“24山路01”和“24山路02”均全票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