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泰铝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程序和责任。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交易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债务到期未清偿等),重大变更事项(如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变化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时也需及时报告。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的第一时间以面谈或电话方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是否需要披露,并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保密义务。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