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负责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提出薪酬建议,并确保薪酬计划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发出,特殊情况除外。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和支持。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确保决策公正。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