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对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广西广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上市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名单。同时,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录了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上市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并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行为。
中信证券认为,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本次交易中按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