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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电: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之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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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针对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广电”)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广西广电拟以其持有的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交易作价不存在差额,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支付现金对价。

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1)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确认广西广电及相关主体自上市以来作出的主要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中,不存在不规范承诺或未履行承诺的情形;2)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确认广西广电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仅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存在小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且已清理完成;3)广西广电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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