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不存在差额,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支付现金对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中信证券就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述规定中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