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广电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不存在差额,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支付现金对价。
为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评估过程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守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分别采取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拟置入资产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拟置出资产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特此说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