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华塑股份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8月8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3月12日,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2025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认购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杠杆融资或结构化安排。淮矿集团为华塑股份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2024年7月19日,双方签署《认购协议》,对认购方式、价格、数量等进行了约定。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87,336,244股,发行价格为2.29元/股。2025年5月19日,公司与主承销商向淮矿集团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5年5月21日下午17:00,收到认购资金199,999,998.76元。2025年5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24,96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