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萍))
附件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务,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声明确认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特定情形,不存在证券市场禁入、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等情形,无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录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并承诺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任职资格情形,将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