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石安琴))
附件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石安琴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声明内容包括:被提名人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利害关系;符合《公司法》规定,具备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与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有特定情形;未受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被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录入、报送或对外公告。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督促辞去职务。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