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石安琴))
声明人石安琴作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石安琴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石安琴确认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石安琴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石安琴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石安琴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