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提名制度和程序。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确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涵盖需求研究、广泛搜寻人选、资格审查、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步骤。
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审议意见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保存不少于十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