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隆科技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2月30日,公司再次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同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同样为不超过12个月。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5月29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安排,将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目前,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中尚存3.7亿元未归还;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中尚存2.95亿元未归还;于2025年5月20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上述合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