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查薪酬计划、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公司办公室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筹备会议。委员会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