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关注媒体报道并求证、组织董事和高管培训、督促遵守法律法规等。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其分管部门。选任方面,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证所认可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此职位,如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上证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等。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并按规定向上证所备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和高管应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参加上证所举办的培训,以保持专业能力。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