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申报个人及直系亲属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等,并在任职、离任或信息变化后两个交易日内更新。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内容涵盖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原因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禁止短线交易,即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特定期间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等。此外,还规定了多种情况下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如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