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召集人一名。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需配合。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会议记录须妥善保存。委员会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