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菱电电控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等27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司聘请天源评估承担评估工作,选聘程序合规。天源评估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业务经验,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的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过程中实施相应评估程序,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运用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