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蔡国智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5,849,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710%。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