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信息披露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投资风险,提高使用效益。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公司应配合持续督导工作,及时提供必要资料。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及时报告募集资金管理中的异常情况。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