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41,841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计算机和通信软件开发、电信终端设备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明确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强调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