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5月))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津贴管理。该制度适用于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独立董事。津贴原则基于独立董事工作任务和责任等情况综合考虑。
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5,000元人民币,于每年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一次性发放。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差旅费及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离职等原因离任的独立董事,按实际任期计算并发放津贴。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处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发布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