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管薪酬和绩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公平、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绩效五大原则。薪酬调整依据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公司经营状况及组织架构变化。
董事会成员薪酬方面,非独立董事中的专职董事和兼职董事分别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职工董事按岗位工资确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浮动绩效组成,基本薪酬按职位、责任、能力和市场行情确定,浮动绩效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核定。
绩效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业绩指标,年度结束后进行考核。如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调整工作计划和目标。公司还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高管进行激励。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的高管,不予发放年度浮动绩效及奖金,并实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