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严格按照承诺的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公告并重新论证。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且需定期披露使用情况。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度出具核查报告,确保募集资金合规使用。